为贯彻执行县纪委文件通知要求,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驻在部门和10个综合监督单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
本次自查的范围主要是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落实有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情况,主要采取“五查五看”的工作方法:一是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范围、程序宣布执行;二是查干部年度考核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照规定确定等次、晋职、晋级等情况;三是查受处分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看是否按规定调降受处分党员的职务、工资;四是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党员的组织人事档案;五是查受处分 党员的案卷档案,看有无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情况。
通过自查,该组范围内,立案且已结案件计15件,其中由县纪委作出处分决定委托各单位宣布执行的案件13件,各单位作出处分决定宣布执行的案件2件。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该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纠正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中存在的偏差,督促制定具体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责任人和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衔接、左右协调的协作运行机制,坚决杜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问题,确保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着落。(驻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