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以来,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从自身职责定位出发,认真履行监督首责,以“四措施”促进组织系统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完善机制,掌握进展情况。完善专项斗争工作信息报送机制,要求驻在单位在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情况的同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也要同步报送,以便及时全面掌握组织系统内扫黑除恶工作部署、线索排摸、线索移交及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等相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二是强化监督,督促履职尽责。通过参加驻在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进行现场监督。加强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联系,注重对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日常提醒,要求驻在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尽责,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的信息互通,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主动作为,严格线索处置。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从驻在单位上报的工作信息中排查组织系统内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门登记、专会研究、专人办理,对于以案谋私、泄露问题线索秘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是强化督导,坚持问题导向。4月上旬,先后赴平山镇、黄龙镇、黄墩镇、县公安局、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等单位深督实导,既注重查找问题,又注重解决问题,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解难释疑,推动全县组织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