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怀宁县坚持写好“摸底、收缴、管理、使用”文章,确保党费收的准、管得严、用得好。
掌握实情,写好“摸底”文章。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安排专人认真细致开展党员基本情况摸排工作,对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和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相关信息逐一排查核实,对所辖党员做到基本信息清、收入情况清,建立摸排工作台账。对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在台账中注明工资收入情况,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每年重新测算一次党费基数;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进行核定,确定相应基数。同时,对组织关系调离本级党组织的党员,及时进行核减,确保台账信息准确无误,为党组织足额收缴党费“摸清底数”。
多管齐下,写好“收缴”文章。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底采取短信提醒、信息告知、电话通知等形式督促不同类别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将党费收缴与党员活动日结合起来,既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又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各支部建立微信、QQ群,对那些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和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采取微信、QQ、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按月收取。对于下岗失业、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和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该县充分关心照顾,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或减免党费或按每月0.2元的党费标准收取,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够交纳党费。
“严”字当头,写好“管理”文章。在“坚持”和“抓实”上下功夫,通过出台指导文件、编印指导读本,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工)委党费管理的指导,督促基层党(工)委党费管理做到“四专”,即银行专户存款、收缴专人负责、账簿专业记载、资料专柜存放。今年6月份,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审计局对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按照要求在指定银行单独设立党费帐户,每月按时与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做到帐目与银行对帐单完全相符。
规范流程,写好“使用”文章。由县委组织部对党费使用和下拨进行监管,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按规定的范围开支,认真制定使用方案。下拨使用前,经过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实行先审批后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无乱支花费现象发生。下拨使用时,下发拨款通知书,明确使用资金来源、使用对象等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标准和要求及时将下拨的党费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落到实处。下拨使用后,各基层党组织将党费使用情况、开支票据等资料,由党组织书记和会计签名加盖公章报基层党(工)委备案。(陈金杰 储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