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以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为举措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
一是建好清单,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看得清。驻部纪检监察组根据怀办发《怀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中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内容、责任领导、落实措施和落实成效等要求,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发函至驻在部门和各综合监督单位,要求党组织书记对照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内容,详实记录每项职责的落实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工作内容、具体措施或意见要求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每名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内容,详实记录每项职责的落实情况(记录内容结构与书记相同)。
二是用好清单,使主体责任具体任务落得细。3月中旬,驻部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了日常监督工作专题座谈会,就主体责任清单的设置意图、内容结构、具体运作及要求等事宜与9个综合监督单位进行了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重点就如何落实清单进行了培训和指导。
三是管好清单,使主体责任落地压得实。驻部纪检监察组委对主体责任清单施行月检查、季汇总、半年通报、年末总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按要求记录或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及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并由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