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开发区赋权工作,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怀宁县按照“靶心向下、重心下沉、有效承接”的原则,通过“调研、论证、建制”三步走,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制定了第一批赋权事项清单,为赋权园区、做强基层打牢坚实基础。
一是走访调研,摸清赋权底数。通过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对开发区及县直有关部门经济管理事项进行调查摸底,对赋权及承接意向进行双向衔接。同时聚焦经济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召开向开发区赋权工作协调会,现场收集协调各单位在赋权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及亟待解决的需求点,深入分析研究,准确掌握可赋权事项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科学论证,研拟赋权事项。对赋权事项进行多次论证分析,按照“委托+下放”的赋权模式,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赋权原则。县科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将本部门实施的经济管理事项委托开发区实施。县市监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则根据经开区经济发展需要,将相应管理权限下放给开发区派驻机构执行。
三是制度保障,建立赋权机制。按照“依法合规、应放尽放、权责一致、承接有序”的原则持续推进赋权工作。印发《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赋权怀宁经济开发区经济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赋权单位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及监督职责,建立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把赋权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潘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