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县委书记余学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坚持对标对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六项纪律,组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做到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扎扎实实学;要抓好警示教育,深挖剖析身边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抓好解读培训,构建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体系,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关键岗位培训,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要认真检视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实绩实效彰显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引导干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好激励担当作为,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凝心聚力建设现代化美好怀宁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县委书记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基层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和2023年度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