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激发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洪铺镇采取“1233”工作法,建立平时考核激励机制,高质量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制定一个方案。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洪铺镇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为全镇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供理论指导;成立洪铺镇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镇组织办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坚持两个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情况,引导公务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平时工作表现,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防汛防火、征地拆迁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具体表现,对于表现突出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把握三个环节。将平时考核细分为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三个环节。公务员对照机关要求、职责任务、考核指标,如实对个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分管领导对公务员个人小结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初步建议,经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分管领导或组织委员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强化三个运用。一是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二是平时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对平时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典型,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符合奖励标准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及时奖励。三是平时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紧密结合起来,对于平时考核一贯优秀的公务员,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公务员争当先进。(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