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期间,怀宁县医保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全体职工自年初二开始取消春节假期,坚守岗位,投身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用实际行动体现着作为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该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出台的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一是第一时间出台《怀宁县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为保障医用口罩等治疗新型肺炎相关器材物资储备及价格稳定,发挥医疗保障职能在防控疫情期间保供稳价的作用,连日来,怀宁县医保局会同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多次协调县内规模较大的定点药店保障市场供应,倡议各医保协议药店积极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相关的药品、用品,并做到不哄抬相关药品、用品价格,支持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保证及时供应,携手打赢防疫攻坚战。同时,还与县发改委、市监局等部门联合加强价格监管,一旦发现有哄抬价格的行为,将坚决依据医保服务协议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