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3年怀宁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3年怀宁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2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6月20日起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n.gov.cn/index.html)、怀宁先锋网(http://zzb.ahhn.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引进条件等信息详见《2023年怀宁县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怀宁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日8:00至7 月15日24∶00止,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为hnsyrc@163.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将报名材料整理成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M,压缩文件名称应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如“YJ001+张红+合肥工业大学”。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
报名材料包括:《怀宁县2023年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须插入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高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等。
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引进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初审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网络报名材料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先锋网提前公告。
为确保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质量,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等于或超过30人的,经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研究,视情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确定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引进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
根据有效引进岗位数和引进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先锋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引进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引进计划,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0月30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怀宁县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九、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博士每月补助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补助3年,每季度末汇总申报信息,下季度首月兑现补助资金。
2.住房补贴。对自行租住房屋的给予租房补贴,博士每月补助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500元,补助3年。
3.购房补贴。3年内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最高10%、不超过15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博士补贴10%、最高15万元,硕士补贴7%、最高10万元。
4.家属就业。引进人才配偶需要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5.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优先推荐在就业所在地优质公立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
6.转正定级。引进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按管理岗八级(副科)、博士研究生按管理岗七级(正科)定级。
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生活及住房购房补贴应全部退回,有关情况同时记入人事档案。
十、有关事宜
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先锋网查询、查阅。
本次引进人才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怀宁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4611339(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556-4636080(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556-461119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怀宁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