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2018年度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有关规定,遵照《关于开展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庆组明字〔2019〕4号)精神,现就开展全县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2018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
二、考核对象
全省统一选派到村任职,且2018年度在村工作6个月以上的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
三、考核内容
按照中组部关于选派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目标任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述职评议、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确定等次、结果公示、情况反馈等程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突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内容,注重听取贫困村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综合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工作要重视日常管理、巡查督查、信访等结果的应用,有班子不团结、驻村时间不足、关键时间结点不在岗、APP经常不签到、群众口碑差等情形的不能评优。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市、县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考核组组长,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委、县扶贫办等部门参与,相关人员和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为成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市选派办派督导员对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督查。考核组采取听、测、看、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填入考核工作明细表。
1、述职测评:选派村要召开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选派帮扶干部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20人。
2、个别谈话:考核到村任职的选派帮扶干部,要分别听取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驻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其中扶贫工作队成员考核等次要注重听取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意见。
3、实地查看:实地了解选派帮扶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在村工作中为群众所办的实事好事,党务、村务公开栏及档案,有关会议记录,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账目,向社会争取的款物收支账目等。
4、材料汇总:对每位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及时将考核资料进行汇总,填写《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填写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星级创评、党员议事会制度、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管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村务党务公开等载体是否落实,是否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否贯彻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具体人数,村两委班子是否团结协调,群众对班子是否满意,村级后备干部建设情况等。(2)脱贫攻坚工作。是否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是否对照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深入推进脱贫各项工作,并且成效明显。(3)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开展情况,专项发展资金投向是否合理,有无发展项目,项目名称及项目进展情况,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比情况,农民收入增加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优势、选派单位的优势和任职地的优势,积极争取选派单位和社会各界支持,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和建设美丽乡村,任职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是否救助弱势群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有无恶性刑事案件和群众上访事件,计生政策是否落实。(4)在岗工作情况。平均每月在村工作天数,是否在村主持全面工作,是否执行了请销假制度。(5)民主测评结果。党员人数和非党群众代表人数及得票情况,合计人数及得票情况。(6)考核组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考核情况内容应简要详实,用事实和具体数字反映选派帮扶干部的工作实绩,不能简单笼统,各组将每人考核情况逐一打分并将结果进行排序。
5、确定等次:召开考核组会议,将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情况逐一汇报,综合分析,确定考核等次建议名单。
6、情况反馈公示:考核工作全面结束后,经省、市选派协调办同意后,由县选派办向选派帮扶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并将每位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向乡镇党委和选派单位通报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怀组字[2017]84号《关于转发<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第七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等次按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副队长、扶贫专干分类确定,考核等次的优秀率从严控制,最高不得超过35%。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作为其在选派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考核结果进入选派帮扶干部个人档案,作为选派帮扶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有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党委要督促选派村及选派帮扶干部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要求整理完善资料和述职报告撰写等相关工作。考核结束后,各考核小组将选派帮扶干部述职报告、《第七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1式4份)、《选派帮扶干部年度百分制考核工作明细表》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于1月2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附件:
1、第七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2、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3、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年度百分制考核工作明细表。
中共怀宁县委组织部 怀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