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容不得半点马虎。近年来,怀宁县为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突出分类指导,严格标准程序,强化政治责任,高质量发展党员,为全县“挺进二十强、实现新跨越”总体目标不断注入新生力量。
坚持从源头抓起,做到优中选优。我县坚持自下而上,认真做好党小组推荐和共青团推优工作,切实了解掌握所辖地区、行业、领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数量和成熟程度,切实把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对象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坚持结构优先,逐年加大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村级后备干部、两新组织和新业态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着力破解结构不合理、组织攻坚难、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坚持现实需要,特别是针对经济薄弱村、山区偏远村发展党员“缺苗子”、难培养的问题,精准研判,精准指导,精准挖掘,切实破解“无苗缺水”现状,确保把发展计划用在最合适、最需要的地方。今年,全县共发展党员329人,其中35岁及以下174人,女性党员9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117人。
坚持规范发展,做到程序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注重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加大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统战等执纪执法部门联审力度,把听取政治审查情况、执纪部门联审情况,作为基层党委研究和预审发展对象时的必经程序。加强指导督导,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推行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备案制度,基层党支部召开发展党员的党员大会,必须由乡镇党委派人到会指导,并严格落实党员大会参会人数、表决方式等要求。印发《怀宁县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全链条式工作流程,对发展过程中所需的文书、材料提供规范化模版,进一步规范发展程序。
坚持把责任压实,做到质量过硬。以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为契机,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县委组织部出台《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明确各基层党(工)委要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条件、培育考察情况等,把好质量关、程序关。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职责,严防发生“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程序”等突出问题。明确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人责任,推动破解发展不均衡、接续培养难、考察审查难等问题。